年我区扶持普通高校毕业生进企业服务市列对接指标任务已全面下达。根据市人社局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规定

采取区财政资金补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扶持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

1、毕业生到非公经济组织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间,由区财政每人每月发放元生活补贴。

2、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按规定为服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办理社保的缴费手续上报区人管办备案。

3、对城乡低保家庭、贫困家庭和就业困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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